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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11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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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编

附件1
 
成都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物业
服务
等级
基准价
(元/m2·月)
浮动
幅度
有电梯 无电梯
五级 区房产管理部门对服务等级进行核准,区价格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备案。
四级 1.90 1.25 ±15%
三级 1.35 0.85 ±15%
二级 0.95 0.60 ±15%
一级 —— 0.40 ±15%


注:集中供热水、供暖气以及业主专有部分空气调节采用集中式空调系统的,其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费不包含在上述标准中。
 
 
附件2
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核准及收费标准备案表
 

建设单位:(公章)  
住宅物业小区名称  
住宅物业小区
地址
 
建设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建设单位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执行物业服务等级   拟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意见: 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此表适用于普通商品住宅(不含别墅等高档住宅)采取包干制计费方式的,拟提供五级物业服务标准的前期物业服务。
2、需提供的材料:①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②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资料;
③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包含物业服务标准明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