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郫县房产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震后房屋排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2 11:57
|
阅读量:
|
作者:
小编
各物业服务企业:
因我县受4.20雅安芦山7级地震影响,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全县住宅小区震后房屋排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本次震后房屋排危工作,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把责任落实到人,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按照制定的检查方案,自行组织对住宅小区内的每幢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详细检查,检查报告于4月26日前递交我局物管科。
三、切实加强安全检查应急值守制度,详细收集小区业主反映的房屋损坏情况,确定专人于每日下午15时前将情况电话上报我局物管科(69500719)。
四、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凡对本次房屋排危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导致伤亡事故发生的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郫县房产管理局
2013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