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郫县物业管理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防汛防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07 11:17
|
阅读量:
|
作者:
小编
各物业服务企业:
当前,我县已经进入汛期,根据市房管局《2012年防汛应急预案》(成房管发[2012]78号),的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防涝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成立以物业管理项目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和秩序维护、环境维护、设施设备维护、客户服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防涝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把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防涝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二是加强防范措施。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专人对本区域房屋、道路、排水系统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尤其对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等重点部位进行严密监控,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和处理。要进一步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度、重点部位巡查制度实行防汛防涝安全首任负责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制定并完善《防讯应急预案》。
三是强化督查检查。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将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防涝工作纳入对各物业管理项目的监督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到位。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物业管理区域防汛防涝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通过检查对存在防汛措施不到位、防汛值班不完整、值班电话不畅通等现象,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力,责任不到位的将予以行业通报批评、注销相关责任人的执业名册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