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
全县环境综合治理已进入测评阶段,请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2011郫县城乡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做好本区域的环境卫生、安全秩序等相关工作,确保在此次测评中取得好成绩。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