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做好物业区域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7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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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编
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省、市、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县物业区域安全度汛,根据县防汛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小区度汛安全的通知》(郫府防汛办[2010]17号)文件的精神,要及早落实今年防汛抗灾准备和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汛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听从指挥、服从调度、到岗到位,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联络畅通。“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在思想上要绷紧弦,在行动上严落实,做好汛前检修,准备充足的物料储备,坚持日常巡查和集中调度制度,发现问题要做到第一时间汇报、第一时间抢护。
二、落实防汛措施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汛前对本区域的防汛隐患作一次彻底排查、整治,制定应急预案,确定抢险人员、技术人员,备足备齐抢险物料,确
保特殊岗位、重点部位专人值守。
各物业服务企业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合作,明确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同时,要教育广大业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克服消极畏难情绪,立即行动起来,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落实好安全渡汛的各项措施。对不负
责任,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加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领导机构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成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防汛工作。由企业一把手任组长,由企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为成员。各物业服务企业的防汛小组与上级防汛指挥部保持联系,沟通防汛情况,做好防汛工作。
特此通知
郫县房产管理局
二0一一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