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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房产管理局关于转发《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召开2010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08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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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召开2010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会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注册地在外地(办公地在我县)及注册地在我县的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会。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联系人:刘朝滨,联系电话:69500719

 

附: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召开2010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会的通知

 

 

                                   

二0一0年十一月八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

召开2010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会的通知

 

 

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

    为切实做好我市和谐物管创建工作,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和扩面提质,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业主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召开2010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全天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二、会议地址

   成都市空军大礼堂(新南路88号,百脑汇电脑城斜对面)

三、会议内容

8:30-8:50   会场签到;

9:00-12:00  “和谐物管”专题讲座(主讲人: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宋学明);

13:30-13:50  物业管理统计业务工作培训(主讲人: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物管处工作人员赵辉)

13:50-14:15  播放“和谐物管示范点”PPT;

14:15-14:45  “不和谐物管”案例回放;

14:45-17:00  “和谐物管”形势与要求及相关工作部署(主讲人: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物管处处长蔡任重)。

    四、参会人员

各物业服务企业(含其他管理人)的物管负责人。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负责通知其辖区内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于2010年11月9日下班前将通知的情况反馈我局物业管理处。

(二)各参会人员务必按时到会学习,不得缺席或早退;

(三)本次培训内容纳入我市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核。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年十一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