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
今年天气形势复杂多变,南方部分城市接连遭受了罕见暴雨袭击。当前全县防汛工作已全面进入备战状态,为确保我县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区域安全度汛,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防汛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按照我局统一部署,现就做好物业区域防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防汛宣传。各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下称各服务机构)要密切关注电视广播媒体及短信平台的重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在物业区域内进行发布;利用物业区域宣传栏张贴公告、散发安全宣传小册子等形式提高防范。
二、深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服务机构对物业区域的房屋安全情况进行全面再检查,对其附属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加密巡查次数,做好记录,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上报和处理。尤其要对物业区域地下停车场、排污设施、出入口等重点区域列入专项检查,保障汛期排水通畅。
三、落实责任,储备好物资。各服务机构部门负责人为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实名负责制,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制定并完善《防讯预案》;同时,积极储备防汛物资,在汛前逐项检查防汛物资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补充,做到有备无患。
四、严格防讯值班制度。各服务机构严格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公布值班电话,设置固定防汛值班室,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到岗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汛期要做好防汛情况、信息上报和收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各服务机构接此通知后,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本区域的防汛工作。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物业区域的防讯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信用记减分等处理。
特此通知。
郫县房产管理局
二0一0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