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郫县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工作会议到会情况的通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我局于8月1日召开的全县贯彻实施《郫县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工作会议,此次会议物业服务企业应到103家,实到96家,未到7家、企业负责人未参会24家。根据局领导要求,为严肃会议纪律,本次会议参会情况纳入月考核记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未参会物业服务企业名单(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均未到场):
成都铁二院九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市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仁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和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百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铁八局集团成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企业负责人未到会单位:
成都盛禾物业、 成都安达祥和物业、成都众托物业、成都天仁物业、成都新万杨物业、成都金澳物业、四川蜀府东润物业、成都润合物业、成都瑞港物业、都圣沅佳理物业、成都金海岸物业、成都瑞成物业、成都洁华物业、成都东辉物业、成都仁和春天物业、成都金荣物业、成都明远物业、成都合能物业、上海上置物业、成都创品物业、成都博南物业、成都玉金物业、成都众立物业、成都泓济物业。
三、具体扣分情况
7家未参会物业服务企业均扣5分、24家企业负责人未参会的单位均扣2分。
说明:按照《郫县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实施意见(试行)》评分标准,今后,房管局组织召开的物业管理工作大会各单位按要求参会,企业负责人未到会扣2分,项目经理扣1分,企业无任何人员参会扣5分的标准进行扣分处理,所扣分情况纳入月考核得分。
郫县房产管理局
2014年 8月 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