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物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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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郫县)分支机构关于切实做好汛期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13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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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编

各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

接市监管办通知,为把今年全县汛期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我县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度汛,根据市监管办《关于认真做好汛期防汛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监管发[2010]24号),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局分支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各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下称服务机构)实行防汛安全首任负责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制定并完善《防讯应急预案》。同时,积极储备防汛物资,在汛前逐项检查防汛物资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补充,做到有备无患。

二是重点部位排查。各服务机构落实专人对本区域房屋、道路、排水系统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尤其对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等重点部位进行严密监控,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和处理。凡属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的,立即启用维修资金使用,局分支机构依据规定职责负责监督管理。

三是强化督查检查。局分支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区域防汛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检查对存在防汛措施不到位、防汛值班不完整、值班电话不畅通等现象,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力,责任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信用记减分等处理。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七月十二日